第195章 无罪释放,喜大普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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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记者特意去采访了那些当时在场的群众。

    “当时很害怕吧?其实有想过上去帮忙,但是怕没帮上忙却惹给自己惹麻烦!”

    “现在是真的不敢帮,只能帮忙报警,不都宣传说“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吗?”

    “现在连警方都宣传让大家“如何出门保护好自己”,这种事情,我承认,当时我怂了!只想着保护好自己!”

    一系列的采访给这个案件更增添了几分话题。

    有专家认为:“很多人认为那么多围观者却没有一个站出来帮忙,或者上前阻止,是人情冷漠,但是实际原因是现期的法律社会导向作用出了问题,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坚决跟坏人坏事做斗争!”

    但是临到现在更多的是被执法部门宣传的“如何出门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从字面上来看是没错的,但深究根底,却是大错特错。

    公民权利需要公民自己来保护,那要法律干什么?

    其实现在国家机构已经在提倡的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国家便会义无反顾的保障你的公民权利,这便是《战狼2》大火的原因,法律导向应该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你便坚决拥有捍卫自己公民权利的正当防卫权,尤其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你必须履行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进行阻止的义务。

    只有这样的法律导向才能从根子上杜绝那些黑恶势力的滋生温床,当见义勇为不仅仅是一个奖励,而是一个华国公民义务和权利的时候,再来判别自身公民权利捍卫者或见义勇为者是否“防卫过当”才有意义!

    见义勇为只要有心,每个公民都可以做到!

    昆山龙哥被反杀事件的出现,是白衣哥的不幸,但它适时揭露了事件背后的社会真相,却是社会的大幸,当我们通过对这个事件的反思及纠错,勇于改善自身的社会生态,更是我们普通公民的大幸!”

    这个专家的言论,获得了许多人的点赞。

    从这个案件,也延伸出来了更多的讨论,一时间,仿佛全民都在普法,全民都在学法。

    都在研究,都在分析,网络上更有许多网友因为这个案件,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而争论不休。

    有网友戏言,这才是真正的进步,因为过去,哪怕你想讨论,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合适的环境,也没有那么多人会跟你讨论这么多。

    可是这一次,因为《第二十条》,因为“昆山龙哥”案,所以让这个环境出现了,让大家都开始关注,开始去学习,开始去主动的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款。

    更有许多法律界人士现身普法。

    是以前没有吗?不,只是以前没有这么受关注而已。

    这就是《第二十条》这部电影的意义所在!

    不过,随着案件的爆发,讨论的人越来越多,受益最大的反而是《第二十条》这部电影,没办法,谁让专业对口呢?

    八月过去了,案件发生过去了四天。

    九月一日这一天,官方发布了通告。

    那一条通告,第一时间被转发超过百万次。

    因为这个通告上写着:““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

    而给出的理由里面,也提到了,龙哥的行凶的过程,是属于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之中,白衣哥依然处于正当防卫权利之中。

    所以最终依法撤销了这个案件!

    一时间,网友们喜大普奔,奔走相告。

    “卧槽,卧槽,卧槽,喜大普奔,《第二十条》牛逼!”

    “这是我今年看到的最最最好的消息,不过,陈默的确牛逼,《第二十条》牛逼,当地相关部门也牛逼!”

    “这么快就做出了判决,而且直接撤案,大魄力啊!必须点个赞!”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公告,莫名的想哭!”

    “这才-->>